根据四川省人社厅、四川省农劳办《关于印发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下乡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川农劳办发〔2019〕10号)和泸州市人社局《关于开展 2021 年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实施方案》(泸市人社办〔2021〕13号)和合江县人社局《关于开展2021年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机构比选的通知》要求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经符合条件的职业培训机构自愿申请,县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评审小组综合评审,按照不低于1:1.5的比例,分别确定合江县2021年劳务品牌培训实施机构7家、返乡创业培训实施机构4家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1年3月10日~2021年3月17日。
若对公示的机构有异议的,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书面或电话反映,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并提供调查线索,超过公示期或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。